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十月高等教育自考评卷工作于十月25日顺利结束,本次评卷工作组织规范、严谨,整体步骤紧凑、高效。下面将进行分数合成、复核、校验、检查及违规处置等工作,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。
为确保网上评卷工作顺利进行,保证评卷结果准确、公平、公正,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立了评卷工作领导小组,拟定了细致的工作策略。评卷前,我区召开了评卷工作会议,依据教育部相关需求对评卷工作进行了全方位部署。
为确保评卷水平,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,在正式评卷前,拓展试评工作,拟定评分细节;各评卷学科组统一思想、统一尺度、统一标准,一把尺子量到底,做到了宽严适度、一直如一,防止了评阅偏宽、偏严和错评、漏评状况的发生。评卷过程中,质检职员随时跟进,随机抽检评卷状况,对评卷水平、进度进行了实时监控。
成绩公布后,考生请准时登录“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”( http://www.nm.zsks.cn/)自考栏目“报名考试报名系统”查看成绩。若对成绩有疑义,须于11月1—3日期间登录自考栏目“成绩复核系统”提出复核申请,并准时查看复核结果,逾期不予受理。各主考院校在11月1—15日组织已经在线报名的考生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(论文答辩),考生要准时联系主考院校,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,并随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(预计11月22日开始,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),认识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有关事宜。